關于舉行紀念“一二·九”歌詠比賽的通知
2013-11-20 00:00
|
發(fā)布者:
admin|
查看:
4189
四川省遂寧中學校
關于舉行紀念“一二·九”歌詠比賽的
通 知
各校區(qū)、各年級、各班:
為紀念“12·9”學生愛國運動,深化素質(zhì)教育,激發(fā)學生愛中國共產(chǎn)黨、愛祖國、愛學校、愛家鄉(xiāng)的感恩情懷,展示當代中學生文明健康、積極向上、奮發(fā)有為的精神風貌,學校決定舉行紀念“一二·九”歌詠比賽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比賽主題
愛國、愛黨、愛校、愛家
二、比賽時間、地點
2012年12月9日,遂寧中學校本部操場。
三、參賽年級
初2016級、初2015級、初2014級
高2016級、高2015級
四、比賽具體要求
1.2013年紀念“一二·九”歌詠比賽分初賽和決賽,初賽由各校區(qū)、各年級組織該年級音樂教師和年級管理組初選產(chǎn)生決賽班級,名額分配如下:
介福路校區(qū):初2016級2個班,初2015級3個班。
校本部:初2016級3個班,初2015級2個班,高2016級4個班,高2015級4個班。
2.參賽組隊要求:各班全員參加比賽,每班合唱隊須有指揮一名,伴奏可選擇錄音帶、光碟或樂器。
3.參賽歌曲要求:每隊唱一首歌曲,總時間為5分鐘,緊扣“愛國、愛黨、愛校、愛家”主題,最后由體衛(wèi)藝術處統(tǒng)籌安排。
4.參賽報名要求:參加決賽的班級于12月3日前把參賽歌曲、指揮、團隊人數(shù)、伴奏方式上報體衛(wèi)藝術處。
5.參賽著裝要求:服裝整齊、得體,舞臺形象大方,體現(xiàn)良好的精神風貌。
6.決賽出場順序:按抽簽順序依次出場。
7.各班伴奏帶于11月30日前交體衛(wèi)處統(tǒng)一錄制。
五、比賽評分標準及獎項設置
(一)比賽評分標準:滿分100分
1.演唱基礎:55% (音色、音準、節(jié)奏、完整性等)
2.演唱技巧:25%(歌曲處理把握、表現(xiàn)力)
3.整體效果:10%(服裝服飾、舞臺效果)
4.指揮得分:10%(動作得體,情緒處理恰當)
(二)獎項設置
決賽將評出一等獎4個,二等獎8個,三等獎6個;優(yōu)秀指揮員:10名。學校將頒發(fā)獎狀或榮譽證書。
比賽結(jié)束后全體師生合唱:《歌唱祖國》
四川省遂寧中學校
2013年11月4日